校内各单位:
为积极贯彻落实公司党委第十四届第51次常委(扩大)会议精神,加快家属区管理模式改革工作进度,烦请各单位协助社区管理办公室完成九里校区南北园家属区(不含电梯公寓)住户信息统计工作,具体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:
非机关单位:负责统计“初始产权人”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或在本单位退休、离休的职工的房屋住户信息;
机关单位:负责统计“初始产权人”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的房屋住户信息;
离退休工作处:负责统计“初始产权人”为机关退休干部、全校离休干部的房屋住户信息。
二、填表说明:
1、房号:如北园5栋1单元3楼6号房,则房号处应填写北5-1-3-6;
2、初始产权人:填写拥有房屋最原始产权人姓名;
3、在职/退休/离休:请选择初始产权人工作状态,在职、退休或离休;
4、联系方式:请务必填写手机号码;
5、转让情况:1)是否转让:选择是或否;2)受让人:填写受让人姓名;3)联系方式:填写手机号码;
6、出租情况:1)是否出租:选择是或否;2)承租人:填写承租人姓名;3)联系方式:填写手机号码;
7、备注:房屋转让后,不清楚受让人姓名、联系方式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请在备注处明确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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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《关于报送九里校区南北园家属区住户信息的通知》发布以来,校内各单位对报送家属区住户信息事宜重视度较高,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咨询了一些问题。在此,对各单位给予的配合支持深表感谢,同时对大家集中咨询的一些问题进行统一回复如下:
1、若本单位职工原来拥有家属区房产,现已转让给他人,则在“初始产权人”处填写职工姓名,选择在职、退休或离休,“是否转让”处选择“是”,填写受让人姓名及联系方式,“备注”处填写受让人是校内人员还是校外人员。
2、若本单位职工现拥有家属区房产,并且是通过转让、腾空、继承等方式获得,则仅需在“是否转让”处选择“是”,“受让人”处填写本单位职工姓名,填写好联系方式,并在“备注”处做好备注即可。
3、若本单位职工通过转让、腾空、继承等方式(第2条款)拥有家属区房产,并且现已出租,则在“是否转让”处选择“是”,“受让人”处填写本单位职工姓名,填写好联系方式,在“是否出租”处选择是,填写承租人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报送住户信息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直接致电66367377或13547943139,联系人:陈大志,再次感谢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。
请各系、所、中心、教研室、实验室工会小组长具体填报本部门在九里校区南北园区拥有住房(电梯公寓除外)的在职、退休教工信息。填好的信息统计表电子版请在6月2日前发weiwang66@swjtu.cn; 相关信息也已经发到各工会小组长的个人邮箱,请查收。谢谢!
统计表详见附件。
九里南北园家属区住户信息统计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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