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支部:
为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,按照中组部要求,接省委教育工委紧急通知,根据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总体部署,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各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开通使用,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,对全国党组织和党员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,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,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,运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应用,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、规范化。
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,请各党支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,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准确完整规范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采集内容及对象
采集内容共26项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,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10项、党员基本信息16项。
采集对象包括全公司党组织和党员(包含2017届毕业生党员),对于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或停止党籍的失联党员,可先采集已知信息,待取得联系或做出相应处理后更新信息。对信息采集期间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信息要及时采集。
二、 工作进度安排
各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工作,于2017年7月5日底前完成全部信息采集。附件1、附件2经本人、信息采集员、党支部书记签字,交学院党委;将附件3、附件4、附件5书面稿(支部书记签字盖章)、电子稿(U盘拷贝,不得上网)送九里机械馆2202。
1.明确采集工作负责人
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采集工作,认真抓好工作落实,确保信息采集覆盖所有党员,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。各党支部指派1名同志作为信息采集员,要认真负责做好本党支部信息采集、校核、更新等工作。 并填写《二级党组织信息管理负责人、信息管理员和党支部信息采集员人员名单》(附件5)。
2.工作培训
为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信息采集工作,中央组织部制作了《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指南》培训教程动漫片。(http://news.12371.cn/2017/06/16/VIDE1497621780719681.shtml)各支部可自行查看,重点关注信息采集方法、信息项填写规范、信息校核要求等内容,确保采集工作顺利开展,保证采集信息质量。
3.信息采集
(1)采集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。由党支部( 党总支、党委)通过查阅本党组织成立文件和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,对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进行采集,填写《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书面,到九里机械馆2202领取) 。注意采集表的所有名称要用全称,比如“中共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XXX学院XXX党支部”。(所在党委情况勾选与上级党组织相同,不再填写所在单位信息。)
(2)采集党员基本信息。党支部向党员发放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书面,到九里机械馆2202领取) ,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。因外出、失联、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,可由他人代为填写。因外出等无法签字的,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,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。
(3)初核信息。党支部通过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、居民身份证、党员名册和其他相关材料,对采集到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、党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,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完整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。核对无误后,由信息采集员和党支部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字确认,报送公司党委。
(4)复核信息。公司党委收集汇总各党支部(党总支)报送的《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》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》,依据党组织成立文件、党员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,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、完整性进行逐一复核。核对无误后,加盖公章确认。
(5)录入信息。将信息录入电子版《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 和《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4) ,待联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后,再及时导入。
4.检查验收
公司党委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,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督导工作,深入实地进行检查,通过查看信息采集表、党员档案等方式, 对入库信息进行验收。验收入库信息是否完整、准确、规范。对于数据质量不高的,责令其及时自查整改,直至符合要求。同时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党建考核。
三、 工作要求
1.保证信息质量。公司党委把督查指导贯穿于信息采集、录入、校核全过程,对于弄虚作假、敷衍应付的基层党支部及时进行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成果,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、认真核对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信息采集表由公司党委存档,相关电话记录、短信、微信等确认信息留存备查。
2.及时更新维护。信息录入完成后, 公司党委的信息管理员要长期负责信息日常维护、办理相关业务等。如有党组织调整、党员基本信息变动、新发展党员、党员转入转出组织关系、党员外出流动、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、党员停止党籍、党员恢复组织生活、党员出党等情况,均要及时登录系统、维护信息。
3.注意安全保密。公司党委要强化保密意识,在组织进行数据汇总、校核、录入以及日常维护等工作中,除正常业务需要外,一律不得向外提供、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。各党支部必须对报送数据信息文件进行加密处理。对因违规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个人,要严肃追究责任。
4.联系人员及方式
联系人:沙晓雪 联系方式:028-87600691
附件1: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
附件2: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
附件3.二级党组织信息管理负责人、信息管理员和党支部信息采集员人员名单
公司党委
2017 年6 月26 日